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杨滨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今天公布电动自行车质量抽检结果显示,22款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脚踏行驶能力等不达标,包括标称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款“爱玛”电动自行车,标称绿源电动车(山东)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款电动自行车,标称天津泰丰小鸟电动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款“小鸟”电动自行车等。
无锡市威澄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希尔顿”电动自行车等多个项目不合格,还无法与标称生产企业取得联系,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
本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将开始实施,提醒市民“新国标”要求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由每小时20公里调整为25公里,最大整车质量由40公斤调整为55公斤,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产品,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