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达光能终止原因如下:报告期内海达光能销售金额较所在行业第二名亚玛顿相差两倍以上,公司毛利率更是远低于行业龙头福莱特,恐难以说明公司行业代表性。在企业竞争上,公司2021年度的市场占有率约为2.35%,公司未来光伏玻璃的技术发展方向遭交易所问询。
作者:Cindy
来源:IPO魔女
10月21日,上交所公布对无锡海达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达光能”)主板IPO终止审核的决定。海达光能本次拟募资6.31亿元。
海达光能主营业务为光伏组件玻璃、光伏建筑一体化用玻璃(BIPV)及其它特种玻璃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海达光能控股股东为朱全海,实际控制人为朱全海、陆斌武、朱丽娜、朱光达。其中,朱全海与朱丽娜、朱光达系父女、父子关系,朱全海与陆斌武系翁婿关系,陆斌武与朱丽娜系夫妻关系。该四人合计控制公司88.84%的股份。
海达光能所在光伏玻璃行业的龙头为福莱特(601865),2019年至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的销售金额分别为48.07亿元、62.60亿元、87.13亿元及73.04亿元,分别是海达光能的18.46倍、10.00倍、9.60倍及11.34倍。所在行业第二名亚玛顿(002623)在2021年、2022年上半年也是海达光能的2倍以上。
2019年至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福莱特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2.87%、49.41%、35.70%及23.02%,远高于公司的毛利率。
无锡海达公司在光伏玻璃行业可能难以具有行业代表性。
竞争格局方面,目前我国光伏玻璃生产企业分为两类,一类是玻璃原片生产与深加工一体化企业,如信义光能、福莱特、洛阳玻璃、彩虹新能等,另一类是以公司为代表的光伏玻璃深加工企业,招股书中仅重点分析了深加工企业相较于原片生产和深加工一体化企业的优势,未分析劣势。
根据海达光能的测算,其2021年度的市场占有率约为2.35%,海达光能未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分析其市场地位;招股书中对于海达光能的竞争劣势分析不够充实,仅列示了产能不足和融资渠道有限。
交易所请海达光能结合光伏玻璃的技术发展方向,披露海达光能就相关技术的研发及储备情况,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技术布局,进一步分析海达光能的技术布局是否与行业发展趋势一致;客观分析深加工模式相较于原片生产和深加工一体化模式的劣势,原片生产和深加工一体化是否为行业未来发展方向,如是,说明海达光能是否具备向原片生产延伸的技术储备。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最新版《中国光伏产业年度报告》更新招股说明书的行业发展情况,并结合公司产能、产量、销量等数据重新测算市场占有率;全面选取已上市同行业可比公司,就市场占有率、收入、利润、资产规模、关键业务指标等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分析海达光能目前在行业中所处的位置;结合前述问题,完善公司竞争劣势的信息披露,充分揭示相关风险,并作重大事项提示;与前述知名客户的合作时间,报告期各期对前述客户销售规模,是否为该等客户相关采购的主要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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