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泵控制柜:《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11.0.9:消防水泵控制柜设置在专用消防水泵控制室时,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0;与消防水泵设置在同一空间时,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5。
消防应急照明:《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5.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应有防护等级要求,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 4208—2008规定的IP30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5.2:安装在室内地面的消防应急灯具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 4208—2008规定的IP54,安装在室外地面的灯具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 4208—2008规定的IP67,且应符合其标称的防护等级。
消防应急照明:《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2018,3.2.1:应急疏散灯具及其连接附件的防护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室外或地面上设置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7;
2)在隧道场所、潮湿场所内设置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
3)B型灯具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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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标志灯:《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13.6.5:装设在地面上的疏散标志灯,应防止被重物或受外力损坏,其防水、防尘性能应达到IP67的防护等级要求。地面标志 灯不应采用内置蓄电池灯具。
地面疏散灯:《交通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3-2011,8.5.7:装设在地面上的疏散标志灯,应防止被重物或受外力损坏;防尘、防水性能应符合防护等级IP65的规定;标志灯表面应与地面平行,高出地面不宜大于1mm。
道路照明灯具:《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2015,4.2.4:配置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密闭式道路照明灯具,光源腔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环境污染严重、维护困难的道路和场所,光源腔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灯具电气腔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43。
道路照明灯具:《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2015,4.2.10:当灯具采用发光二极管光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灯具的防护等级不宜低于IP65;
体育馆照明灯:《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JGJ 153-2016,5.2.8:体育场馆:安装在室外灯具外壳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5,不便于维护或污染严重的场所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
室外场地灯具:《室外作业场地照明设计标准》GB50582-2010,3.3.2:室外场地灯具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露天场地,应采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的灯具;
在有顶棚场地,应采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43的灯具;
当环境污染严重时,应采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的灯具;
加油站灯具:《室外作业场地照明设计标准》GB50582-2010,5.6.2:加油站罩棚下选用灯具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43。
加油站灯具:《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12,11.1.8:加油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以外的照明灯具,可选用非防爆型。罩棚下处于非爆炸危险区域的灯具,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级的照明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