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目录
- 国税函[1995]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编印1995年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的通知
- 国税函[2004]5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
- 其他
- 原文地址
这是个好问题。
目前比较有影响力的通知有2个:
国税函[1995]18号 专票
国税函[2004]521号 普票
国税函[1995]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编印1995年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的通知
为了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有利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交叉稽核工作,从1995年起,将专用发票上的地区简称、制版年度、批次、版本的语言文字、几联发票、发票的金额版本号等改用10位代码表示。具体表示方法:第1-4位代表各地市 (以上代码参见附件) 第5-6两位代表制版年度第7位代表批次 (分别用1、2、3、4……表示) 第8位代表版本的语言文字 (分别用1、2、3、4代表中文、中英文、藏汉文、维汉文) 第9位代表几联发票 (分别用4、7表示四联、七联) 第10位代表发票的金额版本号 (分别用1、2、3、4表示万元版、十万元版、百万元版、千万元版,用“0”表示电脑发票) 例:“1301951141”其中:一至四位“1301”表示河北省石家庄市,五、六两位“95”表示1995年版,第七位的“1”表示第一批,第八位的“1”表示中文,第九位的“4”表示四联,第十位的“1”表示万元版。
国税函[2004]5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
(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编制规则 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以下简称分类代码)为12位阿拉伯数字。从左至右排列: 第1位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代码,1为国家税务局,2为地方税务局,0为总局。 第2、3、4、5位为地区代码(地、市级),以全国行政区域统一代码为准,总局为0000。 第6、7位为年份代码(例如2004年以04表示)。 第8位为统一的行业代码,其中,国税行业划分:1.工业、2.商业、3.加工修理修配业、4.收购业、5.水电业、6.其他;地税行业划分:1.交通运输业、2.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4.邮电通信业、5.文化体育业、6.娱乐业、7.服务业、8.转让无形资产、9.销售不动产、0.表示其他。 第9、10、11、12位为细化的发票种类代码,按照保证每份发票编码惟一的原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自行编制。
其他
原文地址
国税函发[1995]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编印1995年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的通知:
https://www.shui5.cn/article/f7/33081.html
国税函[2004]5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
https://www.shui5.cn/article/db/370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