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研究背景及意义
居民消费水平是按国民收入或国内生产总值的使用总量中用于居民消费的总额除以年平均人口计算的,它反映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居民的一般消费水平。居民消费水平是GDP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一直是经济学家关注的焦点和研究的热门领域。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6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21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3%。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前十位的分别是上海(54305元)、北京(52530元)、浙江(38529元)、天津(34074元)、江苏(32070元)、广东(30296元)、福建(27608元)、辽宁(26040元)、山东(24685元)、内蒙古(24127元)。
2016全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111元,比上年增长8.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在地方层面,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排名前十位的分别是上海(37458元)、北京(35416元)、天津(26129元)、浙江(25527元)、广东(23448元)、江苏(22130元)、福建(20167元)、辽宁(19853元)、内蒙古(18072元)、重庆(16385元)。
居民消费支出是指核算期内由居民个人直接购买消费性货物和服务所花费的支出。从消费的性质来看,包括耐用消费品支出;非耐用消费品支出;各种文化生活服务费用支出。居民购买住房或建房用材料所花支出不应计入消费,计入消费的只是代表住房服务的房租支出。
居民消费支出包括以下4个部分:
(1)居民用货币直接购买的用于生活消费的各种货物,包括本期不能全部消费完的耐用消费品,如家具、家用电器等,也按购买全价计入本期消费中。
(2)居民用货币直接购买的用于生活消费的各种服务的支出,如房租、交通、洗理、教育、医疗保健、文化、日用品修理,家庭保姆等项支出。
(3)居民以实物工资形式获得的用于生活消费的各种货物和服务,包括免费或以低于市场价格获得的货物和服务。
(4)居民自产自用的计入核算期产出内的货物和自有住房的虚拟房租等。居民消费不包括作为生产投入和投资建房方面的支出。
3.2 数据建模思路
居民的消费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受整体经济状况的影响,经济扩张时期,居民收入稳定,GDP也高,居民用于消费的支出较多,消费水平较高;反之,经济收缩时,收入下降,GDP也低,用于消费的支出较少,消费水平随之下降。
我国城镇家庭居民人均消费包括食品、衣着、居住、家庭设备、交通及通讯、文教娱乐、医疗保健、和其他8个指标,为了比较清楚的了解这8项指标对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总体的影响,以及消费动向,可以利用多配比样本的非参数检验中的傅莱德曼检验(Friedman)对各个指标进行检验。建模过程的流程图如图3-1所示:
图3-1 建模过程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