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一个极为奇怪的现象,大多数ABAP程序员会在FORM名称前加前缀frm_。
请问这是规范吗,整齐好看吗,又好看在哪里呢。这是哪个师傅教的,意义是什么?而且大多数人就来个frm_get_data与frm_del_data,然后这两个form里面是长篇大作,毫无结构可言,根本做不到易读易维护。
个人认为FORM名称前加前缀frm_完全是画蛇添足,毫无意义。每一个FORM的名称应当尽量表达其功能的基本意思,根据实际情况规划好功能实现的层层结构,然后分别用FORM去实现它,以后维护起来也方便,在哪个功能节点需要修改只要找到其FORM所在进行更改就行,甚至其它FORM看都不用看。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工作效率高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