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 |||
评审文件链接 |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才人事 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 ||
评审工作的通知 |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件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 ||
类别 | 基本条件 | 业绩成果 | 备注 |
助理工程师 | 9月初开始申报 | ||
工程师 | (一)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工程(建筑)师职称。 (二)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建筑)师职称。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建筑)师职称。 (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建筑)师职称。 (五)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建筑)师职称。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建筑)师职称后,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1年申报: 1.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应奖项)三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得省优秀设计奖(及相应奖项,下同)三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优秀设计奖一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获得省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或市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在艰苦边远地区或在基层一线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0年。 | 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建筑)师职称后,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 1.参与完成1项以上县(局)级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 2.参与编制完成1项以上市(厅)级标准、规范、规程,并已颁布实施。 3.参与完成1项以上中型工程项目或2项以上小型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或科技管理专业技术工作。 4.参与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 5.参与完成1项以上省级工法,并已颁布实施。 6.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解决较为复杂、疑难技术问题2项以上,或在处理重大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隐患中,措施得当,效果显著。 7.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建设工程领域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并已实施,且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8.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2项以上本行业内具有指导性、规范性政策文件的起草及应用推广,促进或推动本地区建设行业社会经济发展,被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或被主管部门及第三方好评。 9.参与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工程建设项目,并获得1项以上项目所在国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励。 10.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行业科学技术进步奖1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1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市(厅)级优秀设计奖三等奖1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1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市(厅)级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或县(局)级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13.作为主要起草人,为解决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立项研究(论证)报告1篇以上。 |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 2022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 2023 年3月31日。 |
高级工程师 |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建筑)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二)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建筑)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建筑)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四)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五)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在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条件,取得工程师职称后,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在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1年申报: 1.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应奖项,下同)三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部)级优秀设计奖(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国家级优质工程奖1项或省(部)级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主要发明人,或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获得者(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5.在艰苦边远地区或在基层一线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0年。 | (一)从事工程设计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建筑)师职称后,须同时具备下列1~10条中2条及11~13条中1条: 1.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市(厅)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成果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项以上大型工程,或1项大型工程和2项中型工程,或5项以上中型工程的工程设计专业技术工作。 3.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1项以上省级(团体)标准、规范、规程、图集、导则、指南的编制,并已颁布实施。 4.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建设工程领域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新型实用专利4项以上(排名前2),并已推广应用,且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5.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6.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3项以上市(厅)级建设工程领域的绿色建筑、绿色施工、装配式建筑、智能建筑、信息系统等项目,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须提供立项报告、建设单位证明、应用单位证明,以及反映全过程管理中关键节点的证明材料)。 7.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3项以上,或在处理重大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隐患中,措施得当,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并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社会团体)认可。 8.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应奖项)三等奖1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9.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市(厅)级优秀设计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优秀设计奖三等奖2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10.作为主要完成人,在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工程建设项目中,获得1项以上项目所在国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励。 11.作为主要编著者,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以上。 12.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业界公认的高水平专业学术会议(论坛)上报告的本专业论文1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主持完成并已颁布实施的省级以上行业标准、规程、图集、导则、指南、工法等1项可替代1篇论文;授权发明专利可替代1篇论文。 13.作为主要起草人,为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实例材料等2篇以上。 | |
正高级工程师 | (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建筑)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二)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条件,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在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1.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部)级优秀设计奖(及相应奖项,下同)一等奖1项以上和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国家级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和省(部)级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在艰苦边远地区或在基层一线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30年。 | (一)从事工程设计专业技术工作,取得高级工程(建筑)师职称后,须同时具备1~6条、7~9条、10~11条中各1条: 1.作为主要完成人,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成果鉴定;或完成市(厅)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成果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主持完成3项以上大型建设工程的工程设计专业技术工作。 3.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1项以上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图集、导则、指南的编制并已颁布实施,或2项以上省级(团体)标准、规范、规程、图集、导则、指南的编制,并已颁布实施。 4.作为项目负责人,研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且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并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社会组织)鉴定,其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5.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省级及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或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社会组织)鉴定,其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建设工程领域发明专利2项以上,并已推广应用,且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须提供专利证书、成果转化合同及专利实施单位的证明等材料)。 7.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应奖项)三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应奖项)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8.省(部)级优秀设计奖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9.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主要发明人,或江苏省优秀专利发明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10.作为主要编著者,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11.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业界公认的高水平专业学术会议(论坛)上报告的本专业论文2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主持完成并已颁布实施的省级以上行业标准、规程、图集、导则、指南、工法等1项可替代1篇论文;授权发明专利可替代1篇论文。 | |
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设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科技管理三个子专业。 工程设计专业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水排水设计、暖通空调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城市燃气设计、装饰设计、市政路桥设计、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防护设计、BIM设计等技术岗位。 工程施工专业包括建筑施工、装饰施工、给水排水施工、建筑电气施工、建筑智能化、暖通与空调施工、市政路桥施工、城市燃气施工、园林绿化施工、工程监理、机电设备安装等技术岗位。 科技管理专业包括工程管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施工图审查、建筑材料、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技术开发、信息技术等技术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