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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标准
考核内容:
一、初步学会使用编程工具,理解编程工具中的核心概念:
1. 理解编程环境界面中功能区的分布与作用;
2. 能够完成拖拽指令模块到程序区的操作;
3. 能够知道指令模块的连接方式;
4. 能够通过舞台区按钮完成运行与停止程序的操作;
5. 能够使用角色的移动、旋转指令模块;
6. 能够录制一段音频,能够绘制背景;
7. 能够添加注释;
8. 能够将项目保存在计算机上;
9. 能够打开计算机上已保存的项目。
二、按照规定的功能或自定义功能编写一段完整的程序:
1. 掌握顺序结构流程图的画法;
2. 能够完成一个顺序结构的程序;
3. 理解参数的概念,能够调整指令模块中的参数;
4. 程序中包含播放一段音频和切换背景;
5. 程序中包含切换角色的造型。
考核形式:考评分为知识问答和功能实现,两者均采用上机考 试的形式,分数 80 分以上为考试合格;功能实现是要求学生编程实现指定的要求,本级考试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情况。
二级标准
考核内容:
一、掌握编程工具中进阶功能,并理解相关的概念:
1. 理解舞台区层的概念;
2. 理解舞台区坐标系的概念;
3. 能够使用选择结构的指令模块;
4. 能够使用无限循环的指令模块;
5. 能够处理键盘事件及鼠标事件;
6. 能够控制角色的大小;
7. 能够完成程序对声音大小、颜色、位置的识别。
二、学会数制转换、逻辑运算、选择结构和循环结构等概念:
1. 理解二进制、十进制以及十六进制之间的差别;
2. 理解什么是逻辑运算,能够处理多个条件之间的关系;
3. 掌握选择结构、循环结构的流程图画法。
考核形式:考评分为知识问答和功能实现,两者均采用上机考 试的形式,分数 80 分以上为考试合格;功能实现是要求学生编程实现指定的要求,本级考试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情况。
三级标准
考核内容:
一、掌握编程环境的高级功能,并理解其中的基本概念:
1. 知道如何在舞台区显示或隐藏变量;
2. 掌握画笔相关的指令模块;
3. 能够应用广播来传递数据;
4. 能够简化多次的反复操作程序。
二、理解并在程序中使用随机数和变量:
1. 理解随机数的概念,能够产生一个随机数;
2. 理解变量的概念,能够新建变量;
3. 理解变量的作用域;
4. 能够通过变量的变化让程序跳转到不同的部分;
5. 完成一个能够跳出的循环程序。
考核形式:考评分为知识问答和功能实现,两者均采用上机考 试的形式,分数 80 分以上为考试合格;功能实现是要求学生编程实现指定的要求,本级考试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情况。
四级标准
考核内容:
理解并使用链表、函数和多线程:
1. 能够新建链表;
2. 能够完成对链表中数据的插入、删除;
3. 能够新建函数(即新建模块指令);
4. 能够自己创建一个有返回值的函数;
5. 理解函数的作用范围;
6. 理解多线程的概念;
7. 能够使用复制相关的指令模块。
考核形式:考评分为知识问答和功能实现,两者均采用上机考 试的形式,分数 80 分以上为考试合格;功能实现是要求学生编程实现指定的要求,本级考试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