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库房防潮工作,就是要将库内相对湿度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这个范围就是由建设部和国家档案局共同批准颁布的强制性行业标准《档案馆建设设计规范》对档案库房的温湿度范围已作出明确的要求:温度14℃~24℃,湿度45%~60%RH.这一标准要求的制定是在综合考虑了我国的国民经济条件和气候条件,在尽可能有利于档案制成材料的保存和限制档案霉腐菌的生长繁殖的环境要求下制定的。
一、档案库房温度和湿度要求
档案馆各区域温度和湿度(本文件所指湿度为相对湿度,下同)设计应符合JGJ25—2010的规定。
档案库房温度和湿度要求:如上表
对外服务用房温度和湿度应符合表2的要求。
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温度与湿度应符合表3的要求。
办公用房温度和湿度应符合表4的要求。
档案馆内的信息化机房温度、湿度参数及其他设计要求应符合 GB50174—2017的规定。
二、档案库房新风量要求
档案库房新风量应满足库房区域空气品质和压差的要求,库房应保持正压,最小静压差应≥5Pa。
档案馆对外服务和业务技术用房的设计新风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
档案馆内各种用房的通风换气次数设计参数应符合表6的规定。
三、档案馆空气质量要求
档案库房空气质量应符合GB/T27703—2011和DA/T81—2019的要求。
档案馆其他区域空气质量应符合GB/T18883—2002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