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清洁服务商专业委员会——“中清委”(以下简称评定单位)承担组织等级清洁清洗服务机构评定工作。
申请资料
(1)专业清洁清洗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申请表(附录B);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查检)和复印件;
(4)办公及工作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原件(查验)和复印件;
(5)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
(6)清洁清洗专业人员培训证书复印件;
(7)清洁清洗质量管理文件和作业标准;
(8)清洁清洗专用产品、设备清单(含型号、规格、技术指标、购置时间、制造商、运行状况等)
(9)3年内有效清洁清洗项目证明材料;
(10)其他相关材料。
机构的评定
从专家库中选取5-7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申请机构进行评定。评定采用资料评定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资料审查主要是对申请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与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审查,现场考察的程序和内容为:
(1)申请机构介绍有关情况;
(2)核查申请资料;
(3)考核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
(4)抽查相关的原始记录、报告和总结;
(5)盲样检测或现场操作考核;
(6)检查仪器、设备运行状况;
评定管理
1.评定合格的专业清洁清洗服务机构,由评定单位发放相应证书。专业清洗机构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对评定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2.评定单位应定期公布评定等级专业清洁清洗服务机构名单
3.在专业清洁清洗服务机构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专业清洁清洗服务机构应向原评定单位申请复核。原评定单位复核后,对合格的换发证书;逾期不予未申请复核的,其评定合格证书过期失效。
4.评定单位对申请复核的机构进行复核时,复核的主要内容:
(1)评定合格期内清洁清洗工作的完成情况;
(2)有关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变动、培训情况;
(3)产品与仪器设备的变更和检测情况;
(4)投诉情况;
(5)原始记录、评价报告和工作总结;
(6)盲样检测或现场考核情况;
(7)其他与评定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