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台的无锡市《关于规范使用“校讯通”类服务密切家校联系的通知》明确,使用“校讯通”类服务应当坚持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原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强制和变相强制学生家长使用,不得要求和变相要求学生家长订制超出基础服务项目范围的收费服务。为保障家长自由选择权利,学校应当协调相关运营服务商优化“校讯通”类服务的征订和退订方式,确保用户可以自由加入或退出,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为加强监督,《通知》要求建立以学生家长代表为主体的“校讯通”类服务监督评议机制,定期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学校应当要求被选定的运营服务商就相关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进行公示。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运营服务商收取服务费用。
无锡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强调,严禁学校和教师从“校讯通”类服务中获取利益,以收费提成、实物赞助、返还话费等各种方式违规接受运营服务商的款物。对违规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和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