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
评 分 细 则
根据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教语
[2003]2 号文件),结合湖北方言特点,制定本细则。
湖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包括 4 个部分,满分为 100 分。
一、读单音节字词 (100 个音节,不含轻声、儿化音节 ), 限时 3.5 分钟 , 共 10 分该题测查应试人掌握声母、韵母、声调读音的标准程度。
(一)评分
1.语音错误(含漏读) ,每个音节扣0.1 分;
2.语音缺陷,每个音节扣0.05 分;
3.超时 1 分钟以内,扣 0.5 分;超时 1 分钟以上 (含 1 分钟 ),扣1分;
4.每个音节允许应试人改读一次,并以第二次读音作为评分依据,隔音节改读无效。多音字,只需准确读出一个正确的读音,如果有词语语境的要求,必须按要求读出。
(二)有关概念的解释
1.语音错误
将普通话语音系统中的一个音位发为另一个音位就是语音错误。湖北常见语
音错误举例(见附件二) 。
2.语音缺陷
未将普通话语音系统中的一个音位发为另一个音位,但尚未达到标准音位就是语音缺陷。湖北常见语音缺陷举例(见附件二) 。
二、读多音节词语( 100 个音节),限时 2.5 分钟,共 20 分
该题测查应试人掌握声母、韵母、声调和变调、轻声、儿化读音的标准程度。
(一)评分
1.语音错误 ( 含漏读 ) ,每个音节扣 0.2 分;
2.语音缺陷,每个音节扣0.1 分;
3.超时 1 分钟内,扣 0. 5 分;超时 1 分钟以上 ( 含 1 分钟 ) ,扣 1 分;
4.一个词语允许应试人改读一次,并以第二次读音作为评分依据,隔词语改
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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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关概念的解释
1.多音节词语的语音错误
声、韵、调语音错误的确定,参照“读单音节字词”部分;
必读轻声词没有读作轻声,或不该读轻声的读作轻声;
该读儿化而没有读作儿化, 或把儿化韵母读成两个音节; 没有儿化的音节,读作儿化,且儿化不合适;
“一,不,”或该读变调的上声字没有变调,或变调错误。
2.多音节词语的语音缺陷
声、韵、调语音缺陷的确定,参照“读单音节字词” 部分;
该读轻声的字,轻度不够,不该读轻声字的有轻化倾向;
儿化韵母发音不够准确自然;
“一、“”不”及“上声”变调不完全到位或不够自然。
多音节词语连读时发音不完全到位或发音不自然等。
三、朗读短文( 1 篇, 400 个音节),限时 4 分钟,共 30 分
该题测查应试人使用普通话朗读书面作品的水平。在测查声母、韵母、声调读音标准程度的同时,重点测查连读音变、停连、语调以及流畅程度。
(一)评分
1.每错读、漏读、增读1 个音节,扣 0.1 分;
2.声母或韵母的系统性语音缺陷,视程度扣 0.5 分 (1-2 类)、1 分(3 类以上 );
3.语调偏误,视程度扣0.5 分、 1 分、 1.5 分、 2 分。主要依据概念解释中对
“语调偏误”描述的5 类问题判定,出现1 类扣 0.5 分、 2-3 类扣 1 分、 4 类以上
视程度扣 1.5 分或 2 分;
4.停连不当,视程度扣0.5 分 (1 次)、1 分 (2-3 次)、2 分(4 次以上 );
5.朗读不流畅,视程度扣0.5 分、 1 分、 2 分。如果只出现回读情况,1 句扣
0.5 分、 2-3 句扣 1 分、 4 句以上扣 2 分,或 3 个词语以内扣 0.5 分、 4-6 个词语
1 分、7 个词语以上扣 2 分,扣回读分则不扣增读分。朗读中如果还同时出现概念解释中对“朗读不流畅”描述的另两种情况,酌情加重扣分。
6.超时扣1分。
(二)有关概念的解释
1.朗读中的语音错误
应读轻声的单音节助词、语气词等未读轻声;
语气词“啊”未按音变规律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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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字形容词中 AA 式带上“-儿”尾读儿化韵时,第二个音节没有变调的;
除以上情形外,其他语音错误参照“读多音节词语”部分。
2.声母或韵母的系统性语音缺陷
指朗读过程中,某类声母或韵母至少出现5 次以上语音缺陷。
3.语调偏误
语流中声调有系统性缺陷;
语句音高的高低升降曲折等变化失当;
词语的轻重音格式及句重音失当;
语速过快、过慢或忽快忽慢;音长的变化不规范;
语气词带有明显的方言痕迹。
4.停连不当
停顿造成对一个双音节或多音节词语的肢解;
停顿造成对一句话、一段话的误解,形成歧义。
5.朗读不流畅
在语句中出现一字一迸,或一词一迸现象,不连贯;
语速过慢,或较长时间停顿;
朗读中出现回读情况。
四、命题说话,限时3 分钟,共 40 分
该题测查应试人在无文字凭借的情况下说普通话的水平,重点测查语音标准
程度、词汇语法规范程度和自然流畅程度。
(一)评分
1.语音标准程度,共25 分,分六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