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程技术生态环境专业职称申报条件 | |||
链接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技术生态环境专业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_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类别 | 基本条件 | 业绩成果 | 备注 |
工程师 |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个人三等奖。 2.参与完成科研项目2项。 3.参与编制完成监测、科研、规划、评估、咨询等专项技术报告2项。 4.参与起草颁布实施的地方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指南)、团体标准、企业标准1项。 5.参与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或4项小型环境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调试运行。 6.参与开发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1项。 7.获得软件著作权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排名前3)。 8.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排名前3)。 | 软件著作权1项 |
高级工程师 |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 | 取得工程师职称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个人二等奖。 2.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三等奖1项,或获得科技成果奖、生态环境专项奖二等奖以上2项(排名前3)。 3.参与完成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或主持1项、参与完成3项地(市)级科研项目。 4.主持1项或参与编制完成4项(排名前3)监测、科研、规划、评估、咨询等专项技术报告。 5.参与起草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项,或省部级地方标准、技术规范 (技术指南)、团体标准、企业标准2项(排名前5),或前述组合共计2项。 6.主持或参与(排名前3)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或4项小型环境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调试运行。 7.主持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发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2项。 8.获得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5);或获得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2项(第一署名)。 9.出版著作、教材(独著或本人撰稿2万字以上,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或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 软件著作权2项 |
正高级工程师 | 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 | 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个人一等奖。 2.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三等奖2项或二等奖1项。 3.参与完成1项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或作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完成2项省(部)级或4项地(市)级科研项目。 4.主持或作为技术负责人编制完成监测、科研、规划、评估、咨询等专项技术报告5项。 5.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起草已颁布实施的省(部)级以上地方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指南)、团体标准、企业标准1项。 6.主持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2项大型或4项中型环境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调试运行。 7.主持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发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5项。 8.获得发明专利2项(排名前3)。 9.出版著作、教材(独著或本人撰稿5万字以上,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 著作1部(5万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