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简要描述:
苹果手机在使用苹果正品充电适配器,充电10秒后爆炸。
充电适配器烧毁,插座呗烧坏,苹果logo被击穿,桌面放置手机处被烧坏。
苹果投诉案例ID:100255416316
事件地点:公司工位上
时间:2017年8月8日
事件经过:
下午一点半左右,手机提示电量不足20%,提示是否切换到省点模式,点击切换,插上充电线,放到桌上充电,开始继续工作。
大概10秒后(具体没有数,不是放下后立刻,也不到一分钟),手机处发生巨响,冒出火光,附近工位灯灭了。
同事们都围过来看发生了什么事情(可能是停电了没事干了,也可能是好奇的)。
拔下手机,翻过来,看到背面爆炸了,地方是在苹果背面的logo处,估计是cpu,心想没救了,也没开机去测试。
桌子也被烧坏了,拔下充电头,充电头和插座都被烧黑了(黑的很严重,但没有变形什么的)。
期间有同事合上了电闸,又有电了。
以下是设备相关信息:
型号:iphone SE
手机:购置于2017年3月18日
购买地点:京东
售价:3099.5
开关:DELIXI DZ45LE-125 100A
充电头:苹果正品充电头,已烧黑,无法确认型号(后确认为A1385)
充电线:苹果正品充电线
维权经过:
2017年8月8日
因为是上班时间,没有在爆炸后立即联系苹果(其实是因为一批批小伙伴不相信苹果也能爆炸,我一个个给接待了)。
下午2点左右,打电话给苹果400电话,客服很有耐心,也说明这是重要事件,请我说详细些,我就详细的说明了事情经过。
然后让发手机的6面照片,借朋友手机拍照,发到我邮箱,然后再传到苹果的文件服务器上。
折腾完了就快4点了,因为邮箱密码忘记了,找回密码要用手机接收短信码,很不方便,我的手机爆了,接不了短信,又麻烦了一遍同事。(电信手机卡真麻烦)
开始等电话(留了个其它号码)
后面忙,没在工位,下班时看到有021开头的未接来电,回家了。
8月9日
下午接到苹果的电话,说是还需要拍一些照片。
包括爆炸处更细致的照片、充电头照片、发票、购机盒、保修卡照片。
保修卡在家呢,下班后,用手机和相机按照要求拍了大概30张照片,发了过去。
苹果的背面很亮,反光很强,拍了几次才凑合拍到一个合适的照片。
8月10日
未接到电话
8月12日
中午在网页上联系了京东客服,客服随即电话过来,让申请售后维修,并提交图片。
在维修申请处提交了图片和上边的事发经过,京东表示很抱歉,说可以更换或自己进行第三方检测,我表示购买时间还短,质保时间未到,我需要考虑考虑。
下午苹果客服打来电话,说上次发的照片因为是压缩包,所以无法打开,让我重新用邮件发送,用邮件发送后,又说发送的是云附件无法下载,再次摸索了下,才用普通附件附件分两次发送完成。
苹果客服表示邮件已经收到,会提交给工程部,再次问我有什么诉求没,未表态。
8月21日
这段时间忙,就没有跟进此事,中午查看了邮件,苹果说我的电源适配器是假的。
是假的假的假的,给我发送了个链接,有苹果几款适配器的照片。
原来是怀疑我是骗子!!!
联系苹果,客服直接让我找售后自己维修去,并直接说明“若设备的损坏确认由于外部原因(假冒适配器)导致,则可能需要付费获取服务。”。
回家后,擦掉了适配器烧黑的部分,清楚的看到了苹果的标志,并看到了型号是:A1385
给苹果发送了邮件,并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8.24
联系苹果,升级到“高级服务”,然后电话断线了。
8.25
同学在自己的公众号上,帮我发了条信息。
http://mp.weixin.qq.com/s/r_fogqldf9wQaeTsDNX96Q
8.31
联系上海工商局02112315,投诉苹果,工商局登记了挂号信地址,回应称会给予协调。
查看了相关法律,可以退一赔三。
下午三点接到苹果行政关系人员的电话,说会妥善处理我的问题,让我重新发照片到他的邮箱。
为了快速解决问题,还是重新转发了照片。
9.1
接到苹果的电话,表示需要我将电源适配器给快递到上海去,他们要检测。
拒绝了此请求,烧坏了的适配器和爆炸了的手机,是我唯一的证据,我不能轻易交给他。
个人表示如果需要,我可以将适配器交给当地的苹果授权店,由授权店开具收到物品的正式文档。
苹果不同意此方案,认为人和人要有基本的信任,这个事情他协调不了。
我表示如果产品是在当地进行销售,就必须要在当地有处理的人员。
苹果表示会将我的意见,反馈给工商局。
大概30分钟后,工商局负责此事的同事打来电话,表示对我意见的理解,但表示确实不好协调,建议我直接起诉苹果。
晚上,咨询了法院的同学,也建议联系媒体,直接起诉,并表示愿意给我提供支持。
9.2
和京东进行了联系,京东表示会帮助我进行协调。
9.3
京东无法退一赔三,苹果方面也无法协调。
9.5
联系了西安、上海的质监局、市长热线,都不受理此问题。
西安的消费者协会也不受理。
继续打电话给上海市消费者协会,反馈说帮我催一催。
9.6
接到苹果专员的电话,表示已经将材料递交到美国,需要几天后才能有答复。
个人表示,理解专员的工作辛苦,但问题已经发生一个月了,不希望再拖延下去了。
专员询问了我的诉求,我表示要求按照相关法规,退一赔三。
并表示,下班前如果无答复,第二天就去起诉。
专员表示他会尽力。
截止下班,未接到电话,下班后将起诉书和相关证件照片进行了打印,预计9.8日提交起诉书。
9.8
在朋友的陪同下,去雁塔区法院提交诉讼状
由于资料准备不充分,法院收取了部分材料,做了登记,让我重新补充下材料再去提交诉状。
主要问题是欠缺证人证言,这份材料需要同事给做证明,得到下周一才能拿到。
耗费了一天。
9.12
找同事写了一份证人证言
9.13
早上去法院,提交了材料,赶在上午下班前,办理完成,法院受理了。
据大苗说,这是中国第一例苹果爆炸案。
同日,苹果发布了apple X
9.16
用支付宝给法院转账了诉讼费
9.19
去法院领取诉讼费票据,被告知转账需要两周后领取,用现在再缴费了一次。
转账的费用,没法退回。
10.25
接到法院的电话,让提交检测报告
下周去法院703找张法官
11.3
上午到法院找到张法官,做了简单的笔录,询问是否要做鉴定。
用手机拟写了一份《质量鉴定申请书》,打印出来,法官收下了。
下午收到法院电话,问为索要苹果和京东的联系电话,把苹果的专员电话提供给了法院,京东的电话没有,无法提供。(基于此推断,法院截止目前尚未实际联系过苹果和京东)
11.17
到法院703找到张法官,退还了使用支付宝重复缴费的诉讼费。
期间了解到法院截止当时,还未实际联系上京东和苹果。
法官表示会再联系上后,三方一起查看下证物,再决定是否要鉴定和开庭。
12.6
法院打来电话,说明还无法联系到苹果,我说明了留言电话的使用方法,让他留言再试试。
在为的追问下,法院说诉讼书已经签收了,收到签收回执了。
以下是苹果联系人的信息:
weng_yue_wong##apple.com
029-6159 4075(周一至周五 早9点到下午6点)
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391号,邮编200135
链接:http://mp.weixin.qq.com/s/r_fogqldf9wQaeTsDNX96Q
[quote]
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按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而作为配套规章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则详细列举了经营者不得有以下21种属于欺诈的不法行为。
经营者21种属于欺诈的不法行为
1 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
2 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3 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
4 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5 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6 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7 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8 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
9 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10 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11 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12 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13 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14 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15 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16 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17 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
18 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19 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20 从事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的经营者谎报用工用料,故意损坏、偷换零部件或材料,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材料,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者偷工减料、加收费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21 从事房屋租赁、家政服务等中介服务的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采取欺骗、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quote]
苹果手机在使用苹果正品充电适配器,充电10秒后爆炸。
充电适配器烧毁,插座呗烧坏,苹果logo被击穿,桌面放置手机处被烧坏。
苹果投诉案例ID:100255416316
事件地点:公司工位上
时间:2017年8月8日
事件经过:
下午一点半左右,手机提示电量不足20%,提示是否切换到省点模式,点击切换,插上充电线,放到桌上充电,开始继续工作。
大概10秒后(具体没有数,不是放下后立刻,也不到一分钟),手机处发生巨响,冒出火光,附近工位灯灭了。
同事们都围过来看发生了什么事情(可能是停电了没事干了,也可能是好奇的)。
拔下手机,翻过来,看到背面爆炸了,地方是在苹果背面的logo处,估计是cpu,心想没救了,也没开机去测试。
桌子也被烧坏了,拔下充电头,充电头和插座都被烧黑了(黑的很严重,但没有变形什么的)。
期间有同事合上了电闸,又有电了。
以下是设备相关信息:
型号:iphone SE
手机:购置于2017年3月18日
购买地点:京东
售价:3099.5
开关:DELIXI DZ45LE-125 100A
充电头:苹果正品充电头,已烧黑,无法确认型号(后确认为A1385)
充电线:苹果正品充电线
维权经过:
2017年8月8日
因为是上班时间,没有在爆炸后立即联系苹果(其实是因为一批批小伙伴不相信苹果也能爆炸,我一个个给接待了)。
下午2点左右,打电话给苹果400电话,客服很有耐心,也说明这是重要事件,请我说详细些,我就详细的说明了事情经过。
然后让发手机的6面照片,借朋友手机拍照,发到我邮箱,然后再传到苹果的文件服务器上。
折腾完了就快4点了,因为邮箱密码忘记了,找回密码要用手机接收短信码,很不方便,我的手机爆了,接不了短信,又麻烦了一遍同事。(电信手机卡真麻烦)
开始等电话(留了个其它号码)
后面忙,没在工位,下班时看到有021开头的未接来电,回家了。
8月9日
下午接到苹果的电话,说是还需要拍一些照片。
包括爆炸处更细致的照片、充电头照片、发票、购机盒、保修卡照片。
保修卡在家呢,下班后,用手机和相机按照要求拍了大概30张照片,发了过去。
苹果的背面很亮,反光很强,拍了几次才凑合拍到一个合适的照片。
8月10日
未接到电话
8月12日
中午在网页上联系了京东客服,客服随即电话过来,让申请售后维修,并提交图片。
在维修申请处提交了图片和上边的事发经过,京东表示很抱歉,说可以更换或自己进行第三方检测,我表示购买时间还短,质保时间未到,我需要考虑考虑。
下午苹果客服打来电话,说上次发的照片因为是压缩包,所以无法打开,让我重新用邮件发送,用邮件发送后,又说发送的是云附件无法下载,再次摸索了下,才用普通附件附件分两次发送完成。
苹果客服表示邮件已经收到,会提交给工程部,再次问我有什么诉求没,未表态。
8月21日
这段时间忙,就没有跟进此事,中午查看了邮件,苹果说我的电源适配器是假的。
是假的假的假的,给我发送了个链接,有苹果几款适配器的照片。
原来是怀疑我是骗子!!!
联系苹果,客服直接让我找售后自己维修去,并直接说明“若设备的损坏确认由于外部原因(假冒适配器)导致,则可能需要付费获取服务。”。
回家后,擦掉了适配器烧黑的部分,清楚的看到了苹果的标志,并看到了型号是:A1385
给苹果发送了邮件,并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8.24
联系苹果,升级到“高级服务”,然后电话断线了。
8.25
同学在自己的公众号上,帮我发了条信息。
http://mp.weixin.qq.com/s/r_fogqldf9wQaeTsDNX96Q
8.31
联系上海工商局02112315,投诉苹果,工商局登记了挂号信地址,回应称会给予协调。
查看了相关法律,可以退一赔三。
下午三点接到苹果行政关系人员的电话,说会妥善处理我的问题,让我重新发照片到他的邮箱。
为了快速解决问题,还是重新转发了照片。
9.1
接到苹果的电话,表示需要我将电源适配器给快递到上海去,他们要检测。
拒绝了此请求,烧坏了的适配器和爆炸了的手机,是我唯一的证据,我不能轻易交给他。
个人表示如果需要,我可以将适配器交给当地的苹果授权店,由授权店开具收到物品的正式文档。
苹果不同意此方案,认为人和人要有基本的信任,这个事情他协调不了。
我表示如果产品是在当地进行销售,就必须要在当地有处理的人员。
苹果表示会将我的意见,反馈给工商局。
大概30分钟后,工商局负责此事的同事打来电话,表示对我意见的理解,但表示确实不好协调,建议我直接起诉苹果。
晚上,咨询了法院的同学,也建议联系媒体,直接起诉,并表示愿意给我提供支持。
9.2
和京东进行了联系,京东表示会帮助我进行协调。
9.3
京东无法退一赔三,苹果方面也无法协调。
9.5
联系了西安、上海的质监局、市长热线,都不受理此问题。
西安的消费者协会也不受理。
继续打电话给上海市消费者协会,反馈说帮我催一催。
9.6
接到苹果专员的电话,表示已经将材料递交到美国,需要几天后才能有答复。
个人表示,理解专员的工作辛苦,但问题已经发生一个月了,不希望再拖延下去了。
专员询问了我的诉求,我表示要求按照相关法规,退一赔三。
并表示,下班前如果无答复,第二天就去起诉。
专员表示他会尽力。
截止下班,未接到电话,下班后将起诉书和相关证件照片进行了打印,预计9.8日提交起诉书。
9.8
在朋友的陪同下,去雁塔区法院提交诉讼状
由于资料准备不充分,法院收取了部分材料,做了登记,让我重新补充下材料再去提交诉状。
主要问题是欠缺证人证言,这份材料需要同事给做证明,得到下周一才能拿到。
耗费了一天。
9.12
找同事写了一份证人证言
9.13
早上去法院,提交了材料,赶在上午下班前,办理完成,法院受理了。
据大苗说,这是中国第一例苹果爆炸案。
同日,苹果发布了apple X
9.16
用支付宝给法院转账了诉讼费
9.19
去法院领取诉讼费票据,被告知转账需要两周后领取,用现在再缴费了一次。
转账的费用,没法退回。
10.25
接到法院的电话,让提交检测报告
下周去法院703找张法官
11.3
上午到法院找到张法官,做了简单的笔录,询问是否要做鉴定。
用手机拟写了一份《质量鉴定申请书》,打印出来,法官收下了。
下午收到法院电话,问为索要苹果和京东的联系电话,把苹果的专员电话提供给了法院,京东的电话没有,无法提供。(基于此推断,法院截止目前尚未实际联系过苹果和京东)
11.17
到法院703找到张法官,退还了使用支付宝重复缴费的诉讼费。
期间了解到法院截止当时,还未实际联系上京东和苹果。
法官表示会再联系上后,三方一起查看下证物,再决定是否要鉴定和开庭。
12.6
法院打来电话,说明还无法联系到苹果,我说明了留言电话的使用方法,让他留言再试试。
在为的追问下,法院说诉讼书已经签收了,收到签收回执了。
以下是苹果联系人的信息:
weng_yue_wong##apple.com
029-6159 4075(周一至周五 早9点到下午6点)
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391号,邮编200135
链接:http://mp.weixin.qq.com/s/r_fogqldf9wQaeTsDNX96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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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按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而作为配套规章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则详细列举了经营者不得有以下21种属于欺诈的不法行为。
经营者21种属于欺诈的不法行为
1 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
2 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3 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
4 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5 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6 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7 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8 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
9 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10 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11 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12 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13 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14 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15 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16 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17 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
18 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19 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20 从事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的经营者谎报用工用料,故意损坏、偷换零部件或材料,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材料,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者偷工减料、加收费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21 从事房屋租赁、家政服务等中介服务的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采取欺骗、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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